首页 | 期刊导航 | 学习空间 | 退出

期刊文章列表

  • 杨丽美1,郝洁2(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军政训练系;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研究院法制研究所)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》视野下中国海警局法律制度释评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范晓波1,陈怡洁2(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;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).船舶无人化趋势下AI航行系统的责任探析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张普(清华大学法学院).商事条约的约定适用:契约自由与意思自治的二元路径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沈军1,2,孙思琪1(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;上海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).限制责任还是惩罚赔偿? ——海上运输法与消费者保护法交错下的海运搬家合同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关正义,严凌成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).论航次承租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问题 ——兼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第204条的修改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王亚男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).国民待遇原则中“相似情形”的判定与考量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郝志鹏,周江(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).破产程序中扣押船舶费用的优先清偿问题研究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郭建勋(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).论重复保险下“另有约定”分摊条款之解决规则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鲍颖焱(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).船舶权属争议的法律关系剖析 ——海事审判思维精细化的个案分析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李洁(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).BBNJ全球治理下区域性海洋机制的功用与动向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曹兴国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).欧盟ISDS机制改革中的欧盟法挑战:欧盟法院的解释与启示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(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).中国海商法协会2021年大事记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4期
  • 解志勇1,王晓淑2(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;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).正当程序视阈下信用修复机制研究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陈喆1,2,解丽敏2(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;中国—东盟法律研究中心).《中美经贸协议》“通知—删除”规则与中国网络版权立法回应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吴煦,孔德兵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).邮轮公司对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制 ——基于类型结合合同的视角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宋淑华1,赵劲松2(三亚邮轮游艇研究院;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智能海洋工程研究院).船舶优先权的消灭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蔡莉妍(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).论航运产业的国家援助制度及其法律规制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王泽林(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).外国军舰在俄罗斯北方海航道领海的无害通过:理论、实践与借鉴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王崇(中山大学法学院;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(珠海)).生物安全纳于中国涉海立法的证成与规范考量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马金星(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).生态系统完整性理念视域下无居民海岛治理法治路径探析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荆鸣1,蒋奋2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;宁波大学法学院).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争端解决中可受理性的“功能性搁浅”:问题及应对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于登君(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).论海事调查行为的可诉性范围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  • 彭先伟1,龙铖2(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;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).海上安保需求视角下发展中国私营武装护航的制度构想[J].中国海商法研究,2021,第3期
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共有3页,转到 页

帮助 | 繁體中文 | 关于发现 | 联系我们

超星发现系统 Copyright©·powered by 超星

客服电话:40082369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