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期刊导航 | 学习空间 | 退出

期刊文章列表

  • 姜涛(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).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法教义学拓展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王钢(清华大学法学院).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主体否定论——基于规范与语义的考察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鲁竑序阳(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).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——基于体系化的视角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袁国何(复旦大学法学院).论自动驾驶情形中的刑事责任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万勇(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).技术创新视野下的版权制度变革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格瑞高尔·克里斯德尔1,刘志阳2,周平奇3(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意大利法研究所;江苏大学法学院;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).意大利法律方法论——19世纪以来意大利民法学简史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王荣国(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).法理学能回答宪法的性质吗?——与陈景辉教授商榷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陈景辉(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).关于宪法学与宪法:对一些批评意见的回应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黄明涛1,张梦奇2(武汉大学法学院;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).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决定的先例约束力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翟小波(澳门大学法学院).中立的,还是全面的?——一个关于宪法性质的理论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姜峰(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).反思“母法论”宪法观——以美国法中雇员言论的公私之别为例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吴英姿(南京大学法学院).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性质重识与规则补全——基于略式程序法理的分析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王钢(清华大学法学院).主持人语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4期
  • 沈伟1,冯硕2(上海交通大学;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).全球主义抑或本地主义:全球数据治理规则的分歧、博弈与协调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石佳友1,2,王焓3(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;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).产权保护法治框架中的公平原则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朱虎1,2,张梓萱2(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).买卖不破租赁:价值的确立、贯彻与回调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姜悠悠(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).论美国次级制裁的域外效力及国际法规制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托马斯·克莱布斯1,李村2(牛津大学;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).确定性、公正性与英国的代理制度——兼评中国民法典中的代理规则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张子弦(日本新潟大学法学院).法国民事诉讼法中的“辩论权尊重原则”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金燚(北京邮电大学).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:现实困境与路径指引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唐志威,比扬·法塔赫-穆加达姆(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;北京大学).刑法中的创新责任:在严格责任、过失与容许风险之间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章剑生(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).法解释抑或法续造——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评析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巢志雄(中山大学法学院).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考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刘想树(西南政法大学;中国国际私法学会).主持人语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刘想树1,张俊雅2(西南政法大学;惠州学院).美国商标法的域外适用及中国应对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3期
  • 马永强(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).论区块链加密货币的刑法定性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2期
  • 陈曦(深圳大学法学院).法律概念与法律规范的关系[J].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22,第2期
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共有2页,转到 页

帮助 | 繁體中文 | 关于发现 | 联系我们

超星发现系统 Copyright©·powered by 超星

客服电话:4008236966